关于公布2013年度职称汉语言民族语文和医古文知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2013年度职称汉语言、民族语文和医古文知识考试合格标准确定如下:语种(级别) 合格标准 汉语言(高级) 50分 汉语言(中级) 45分 医古文 60分 藏语文 55分 蒙语文 60分
接此通知后,请于8月底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证书等相关手续。办理证书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2013年职称汉语言民族语文和医古文知识考试个人成绩查询(点击此处)